商标转让合作流程
1.专属顾问咨询,案件评估分析,确定好的保护方案;
2.签订商标转让合同;
3.指导客户准备,完善相关资料文件;
4. 上报提交申请材料,客户确认并递交至国家商标局;
5.案件根据,跟进受理、审查过程,并主动向客户反馈进度;
6. 获得核准证明。商标局核发商标转让核准证明
商标转让所需要的材料
1.转让方与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(公司:加盖鲜章; 个人:签字)
2.商标局规定的格式文件:申请书、委托书(需要递交原件)
3.商标证明文件复印件(需要较近更新的文件)
4.公证书(需根据商标局要求决定是否公证)
商标转让是指商标所有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,依法定程序,商标转让合作流程是怎样的,将商标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。转让注册商标,商标,应依法履行一定的手续,且必须经商标局核准后,转让注册才能生效。转让注册商标,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商标,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,应当一并转让。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,商标转让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,予以公告。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**权。
商标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:合同转让、继受转让、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。
1. 双方协商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;
2. 因企业合并、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**权移转的;
3. 依国家相应机关判定发生商标**权移转的,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;
4. 转让商标时需一并转让手头上的近似商标。
现行中国台湾地区商标法主要构架是建立于1973年,期间经历多次修正,2003年5月23日修正后的商标法引进了许多新制度,为符合国际趋势简化各种行政手续,也加强了对**的商标的保护。中国台湾实行一案多类别申请制度,引进分割制度,采取注册后异议制度等。
一、中国台湾商标注册须知
1. 中国台湾有独立的商标注册制度,在中国大陆或世界其他地方已注册的商标,并不会自动在中国台湾地区生效,如需得到在中国台湾地区的知识产权保护,还须依据中国台湾知识产权法例办理相关的注册手续。
2. 商品商标、服务商标、证明商标、形体商标、集体商标在中国台湾都可以注册。
3. 中国台湾可以申请注册的商标包括:文字、图形、记号、颜色、声音、立体形状或其组合。注册商标应与他人注册商品或服务相区别,并不会引起混淆。